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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四川泸州市事业单位考核教师招聘104名公告

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2-04-18 10:05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4月27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公告》明确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行政楼三楼人事室(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52号),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30-3173398。

泸州市第二中学校:泸州市第二中学校(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弘文楼二楼党政办1(泸州市江阳区天府路1号),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830-2392909。

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致知楼人事科313-1(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33号),联系人及电话:范老师、0830-262 3399。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②1寸免冠证件照2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⑤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现资格审查疫情防控要求

温馨提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提供资格复审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资格复审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面试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提供面试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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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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